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政策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08-01-24 来源:国务院 作者: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总理 温家宝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

1987年5月16日国务院批准

已被1992年1月30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参事室组织简则》代替。

34

兽药管理条例

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公布

已被2004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的《兽药管理条例》代替。

35

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

上一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下一篇:土地调查条例

  本站的内容部分自互联网,如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清除相关内容。

Tags:共和国|中华人民|国务院|主席令|条例|

农业科技·农业技术·农业新闻·博客·论坛
中国农信网
我要评论】【进入论坛】【进入农信网 复制网址
阅读本文的人还对下文感兴趣
看看农业论坛 的新文章
中国农信网 京ICP备09088718号
Copyright © 2006-2009 NongXin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