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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007-11-27 来源:国务院 作者:国务院
  国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

1092

900

911

-16.6%

4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1445

1300

1414

-2.1%

5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

3186

2900

1655

-48.1%

6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60

75

/

7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1613

1450

2168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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