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8]12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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