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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08-10-10 来源:国务院 作者: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草原牧区放牧饲养的奶畜所产的生鲜乳收购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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