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完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抓好重大疾病防治,落实扩大国家传染病免疫规划范围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疾病患者免费救治力度。加强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病防治。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全科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培养力度,鼓励高素质人才到基层服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修改完善改革方案,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订和实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三十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人口计生委牵头)
(三十五)努力扩大就业。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创办小型企业。加快建设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的长效机制。督促各类企业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用工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负责)
(三十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适当提高扶贫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监管。做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工作。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负责)
(三十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加快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规范发展企业年金制度。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负责)
(三十八)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视发展老龄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民政部牵头)
(三十九)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给。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问题,严厉打击炒地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
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四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文化创新,繁荣文化市场,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鼓励创作优秀精神文化产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向社会免费开放具有公益性质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坚持开展“扫黄打非”。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推动其与时代精神的结合。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负责)
(四十一)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扎实做好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各项筹办和组织工作,加强同国际奥委会和各国的密切合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体育盛会。(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中国残联负责)
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十二)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推动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社会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民政部、法制办负责)
(四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办、财政部、司法部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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